第三十三章 冶铁、收租、看场子,只是一时,而我...要学一辈子的技艺! (第1/2页)
“这才过了半个多月,怎么感觉...季师弟的气血,增长了这么多?”
陆红玉一开始有些不自然,但随着暗中多瞥了几眼,不由心中突兀一惊。
她是熬筋大成,已经跻身了‘淬骨境’的好手。
虽然只是炼得铁骨,没有成就银骨、金骨的门路,而且距离劲入骨髓,刀枪不入,还有相当一段距离。
可毕竟是过来人。
熬筋境的武夫,又是打根基的时候,练的是外功,没有什么掩藏、掩饰的方子。
只要他们调动气血,瞥上一两眼,就能瞅出‘底细’与‘端倪’来。
尤其是,自从季修搬到了陆庄后,陆红玉与他时长接触、见面,更是越发熟络。
对于他当初来得时候,究竟是个什么斤两,自然清清楚楚。
人古话都讲。
三年熬筋、十年淬骨、一辈子的炼皮!
这岂是空话?
按照常理讲,一枚九品品阶,用来辅助养血的凡阶丹丸、药散,服用下去。
以桩功炼之,也不过只能节省个一月苦功,而且贪多嚼不烂。
一般武夫的桩功,耗费三五日,能完整的炼化一枚丹丸的药性,就算不错了。
哪怕是日日嗑药,顿顿药浴的练家子。
每日都吃、喝上数十上百两雪花银。
估计也得两三个月才能养血大成,跻身锻筋。
陆庄的佩刀门客,他们一月俸禄三十两,又有两种适用现阶段的养血、亦或者锻筋丹药服用。
将全部的俸禄、资源,都供给自身,再兼得苦修不辍,这样一年半载,能养血有成,才是正常人。
似季修这般气血鼓胀,如火山岩浆般就要冲破肌肤,一看就是拿住了气血,成了一半。
只要他能抵达运劲拿血,便似汞铅,每一个脚步走下去,都能于青石板上,留下深深脚印的程度...
便可以,着手锻筋了!
而在陆红玉眼里,以他现在的火候...
这一步,又岂会远了?
这才是不正常!
一时间,陆红玉震惊之余,也忘记了羞怯。
忍不住的,就上前几步,纤纤玉指不由捏起,轻轻点了点季修的筋肉:
“你,你是怎么炼的?”
“这就养血有成了?”
“看着模样...再炼个一个月,就能着手锻筋了!”
“不可思议...”
季修炼得气血,身子躁动,只觉得有一股子旺盛、躁动的火焰,正在徐徐燃起。
他看着眼前女子一改原本英姿飒爽的模样。
转而搭着披肩,青丝束发,一双秋眸勾人,指尖触感柔软,当下叫他眼眸一眯,顿了顿:
“全赖陆大庄主提携,若无那一枚豹胎丸、一副虎血散引为助力,我若想养血有成,还得再费不少功夫。”
突兀的声音,叫还在琢磨的陆红玉惊醒。
回头神来,她感受着指尖微微传来的触感,那种肌肤表层、血脉喷涌的滚烫,一时间,叫她的心脏‘砰砰’直跳。
活了这么多年,她还是第一次做这么出格的事情,一时间有些慌乱。
随着季修不急不缓的开口。
陆红玉两手‘唰’的一下背向身后,仿佛做错了事被当面逮到,手指于季修看不见的角落绞动着,眼神乱瞥,神思不属:
“两枚九品丹药而已,庄子内的佩刀门客人人标配,怎么他们养血的时候,没有这份禀赋?”
“就是师弟你自己资质非凡,又兼苦修不辍,若不能得两者之助,也不会如此之快,便能养血有成。”
深秋的清晨,天色破晓的晚。
此时,正是昼夜分刹之时。
天边赤红色的细碎,洒下照在朦胧薄雾的季修身上。
他双指轻合,将劲装扣子系上,发丝披于双肩,浑身白气蒸腾,余韵久久不散,双眸如狮子般耀眼,半晌才渐渐平复、内敛。
看得陆红玉毛茸衣襟下的玉白脖颈,都不由得平添了一抹绯红。
意识到季修眸光注意过来。
她故意咳了两声,装出一副严肃的模样:
“咳,咳咳!”
“不过,师弟能够于武夫一道上,这般有天赋...也不枉费师姐这段时日的拖延,以及‘东奔西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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