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6 第十四朵雪花(十) (第2/2页)
于老二跟姜红枣都失魂落魄的,做梦也没想到女儿心底怨气那么大,他俩想不明白,为啥会这样呢?家里没打她没骂她,她为啥这么恨毛蛋?毛蛋是她亲弟弟啊!
接下来,于老蔫家按部就班的吃饭洗碗洗脚吹灯上床睡觉,但今天晚上,没有任何一人睡得着。
丁芬芳也跟男人于老三感慨二房荷花那丫头心狠:“……不管咋说都是亲弟弟,当姐姐的让一下怎么了?毛蛋那么小,不吃点好的,以后身子骨都长不全乎,就为这口吃的,这丫头……”
于老三说了什么菊花没注意听,她躺在床上看着黑乎乎的房顶,今天晚上月色很亮,不知道三姐现在怎么样了,爷把她撵出去后直接把门从里头栓上,她一个人会不会害怕啊?
梅花年纪小,吓哭了之后上床倒头便睡,今天家里闹得这么大,所有人都在谴责三姐,可菊花觉得,三姐又没有说错。
有了弟弟后,家里的大人们是有奔头了,可她们呢?
菊花算不上恨毛蛋,但她能感受到那种区别的对待,连她的亲娘亲爹对毛蛋都比对她好,试问在这种情况下,谁能心平气和的接受?她们是人,又不是草木石头。
可是如果没有弟弟,家里就会被人笑话是绝户,以后她跟姐妹们嫁了人受了欺负,娘家连个能依靠的人都没有。
菊花迷茫不已,她的好感度也在不停的上下变化,吵得毛蛋直接关闭了提示音。
不知过了多久,屋子里没了说话声,菊花悄悄坐起身,穿上鞋子,想打开家门放三姐进来,都这么晚了……
她蹑手蹑脚刚刚走出房门,就看见二伯家的屋门也动了,二婶从里面走出来,快步到了大门边,推开了门栓。
但等了许久都不见有人进来,菊花开始着急,姜红枣也急,她虽被女儿对儿子的恨意伤了心,但孩子是娘身上掉下来的肉,哪里能不疼?这么晚了,更深露重,在外面站会儿也该回来了。
公婆是默许的,不然今天不会这么早让大家上床睡觉。
姜红枣等了又等没见人,终于跨过门槛朝外面一望,只见夜色深深,月光照地堂,万籁俱寂,又哪里还有女儿的身影?
她腿一软,当场坐到了地上!
屋子里的于老二等了许久,当爹的不如当娘的对女儿心软,他想着等媳妇把闺女领回来,他再好好跟她说两句,让她意识到这是错的,等明天去跟爷奶认错,再跟毛蛋道歉,这事儿也就过去了。
一家人啊,血浓于水,怎么就到了非死不可的地步?
直到一声嚎哭响彻天际!
于老二一个箭步冲了出去,只见妻子坐在门口嚎啕大哭,这么晚了,女人凄厉的哭声将附近几家纷纷吵醒,堂屋的于老蔫跟刘春花也不例外,只有吃睡睡吃心大无比的梅花犹然沉浸在梦乡。
发生什么事了?
姜红枣这下顾不上什么家不家丑了:“毛蛋爹,荷花,荷花不见了!她不在外头!”
于老二听了脚下一个踉跄,险些摔倒,跑到门口一看,果然一个人也没有!
这天晚上,整个于家村都热闹了起来,除却那些觉得为了个女娃劳师动众不值当的人家,其余人家基本都加入了找孩子的队伍,然而直到次日清晨,都没能找着于老蔫家的荷花丫头。
有人跟刘春花小声说:“听说镇上来了拐子,好些人家的丫头都叫拐走了,咱村子里全是熟面孔,可大晚上的,就是拐子进了村,也不一定有人瞧见了……你家荷花最乖了,不可能自己跑掉的。”
刘春花顿觉眼前一黑,直接栽倒在了地上。
就这样,于老蔫的荷花就此失去了踪迹,再也没回来过。一开始村子里还有人会提,说她可能是被拐走了,或者是跑进山里让狼叼走了——因为后来村子里还组织了人进山里找,但什么也没找到。
渐渐地,就不再有人提起这个女孩,而于老蔫家在最初的悲伤过后,也逐渐走了出来,日子又恢复了往日的安宁祥和,像从没有发生过。
唯一觉得荷花不可能被人拐走或者是被狼吃了的,只有菊花。
家里找人进山就是菊花说的,她说三姐胆子大,常常到深山里去,但找了好几天无果,也就没人再继续了,毕竟大家是出自好心来帮忙,再怎么找也找不着,又何必浪费那个精力?
经此一事,毛蛋愧疚不已,他觉得自己太过小题大做,就算荷花要杀他,他不是还有888吗?哪里就会这么轻易的让人杀了?一想到自己害死了一个人,或是害得她沦落异乡……毛蛋便睡不着觉。
刘春花给他叫了一回魂,这种情况才好上一些。
打破于老蔫家这种死水般环境的,是于老混家的宝蛋丢了。
于老混家也是五个孙女,平时大大小小什么活儿都干,别人家女娃虽也干活,可没有说连春耕秋收都让她们做的,于老混家不一样,他家大人能躺着不动,让五个年纪不大的孙女去地里忙活。
于老混更是不爱干活,平时闲着就带带孙子宝蛋,可他就是在带孙子钓虾时搁大树下打了个盹儿,宝蛋便不见了!
这男娃失踪可比当初的女娃失踪轰动多了,上心的人也多,宝蛋过了年才六岁,这么点大的人,再跑又能跑到哪儿去?只怕遇到了拐子……
于老混在人群中发癫,不信这种倒霉事会发生在他家,人群中的桃花跟杏花见于老混一家大人又是哭又是喊,都心软的落下泪,菊花却想,真是活该。
她前几天还看见于宝蛋用燃烧的火棍点燃了求蛋的头发然后哈哈大笑,如果不是她跑得快,那小兔崽子还想把她头发一起烧了。
菊花帮求蛋扑灭了火,即便如此,求蛋头上脸上还是被烧烂了一大块,于老混一家不肯花钱给她看大夫,是来蛋堂姐背着她去镇上求人的。
一片混乱中,不知道是谁说了句:“哎于老混,你带宝蛋钓虾,宝蛋是不是自己去河里耍了?”
一语惊醒梦中人,于老混意识到什么,疯了似的往河边跑。
村子里这条小河不算深,成年人能直接站在河中央,顶多就淹到鼻梁,平时小孩儿们喜欢摸鱼钓虾,于宝蛋被于老混家看得跟眼珠子一样,当然最主要的是村子里没人愿意跟他玩,他家里人惯着他,别人家又不欠他的。
所以于老混打盹儿那会,很可能于宝蛋就是到河边耍了,然后脚滑或是别的什么原因,掉了下去。
但小孩儿要是掉下去应该会哭喊,于老混打盹儿的大树离那里并不远,怎么啥也没听到呢?
不管怎么说,该捞得捞,该找得找。
打盹儿的河段没有,就往下游去找,最后还真在一片干枯的芦苇荡中找着了于宝蛋被泡得发胀的尸体。他本来就胖,泡过后更是膨胀的像一个下一秒就会炸开的球,臭气熏天。
要不是天渐渐冷了,芦苇荡干枯,还真不好找。
于老混当场昏厥,醒来后便开始哭天抢地,这时候没人记得他从前手脚不干净爱偷东西,都觉得他可怜,能帮的就帮,把于宝蛋的丧事料理的很体面。
这件事给于老蔫家带来的连锁反应就是,他们把毛蛋看得更紧了,绝对不许他去河边玩,村里其它人家也一样。
每当有人同情于老混,感慨于宝蛋死了可惜,菊花就有种自己是个怪物的错觉。
为什么她不这么觉得?于宝蛋真是一点人性都没有的,他年纪不大,恶毒的手段却很多,真该让爷奶去亲眼看看三爷爷家的堂姐们,让他们见识见识什么才是恶毒,三姐说的那句话跟于宝蛋的行为比,算得上什么?
用火烧姐姐的头发,捉虫子放进姐姐的床上,把姐姐仅有的两件衣服拿去擦屁股,在姐姐的饭碗里拉尿……于宝蛋简直罄竹难书,纵容出这种小孩的三爷爷,村里竟有大把大把的人觉得他年老可怜……到底是谁可怜啊?难道堂姐们不可怜吗?
这些善良与同情,为什么不分给堂姐们呢?她们被三爷爷打,被三奶奶掐,被卖去做童养媳时,怎么没人管没人问,难道这就是理所当然的吗?
但菊花并没有跟人说自己的真实想法,她不想被排斥,当大姐二姐因为宝蛋年纪小小却惨死而落泪时,菊花也能抹抹眼角装作悲伤,这样就不会被当作是冷血了。
三姐说了那句话,毛蛋便将她从家里赶走,自己要是对“别人家的弟弟死了”幸灾乐祸,毛蛋会不会也想办法把她赶走?
殊不知毛蛋也很苦恼,三姐失踪后,他将目标定在四姐身上,可四姐平日对自己亲热得很,有好吃的紧着他,好玩的也想着他,看似亲密无间,好感度却始终没有提升!
888绝对是坏掉了,绝对是!
过了年他也五岁了,到了启蒙的年纪,以后去念书,在家里的时间自然就会变少,到那时刷好感度会更难。:,,